广 东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文 件
粤经贸技术〔 2006 〕 133 号
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改造
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程序
(暂行)的通知
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(经贸委)、省有关单位:
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,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,落实企业的投资自主决策权,推进我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,根据《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》(粤府〔 2005 〕 119 号)、《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》(粤府〔 2005 〕 120 号),我委制定了《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工作程序》(暂行)及《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程序(暂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(委)将此件转发到各县(市、区)经贸局。本工作程序从二 OO 六年三月一日起执行。
《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》可在广东省经贸委网站( www.gdet.gov.cn ) “ 技术改造 ” 栏目内查询下载。
联系人:王新宇,联系电话: 020-83133396
王婧, 联系电话: 020-83133268
二 OO 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|